chaiwrong7410您好:
請問這份保單是否購買了呢?若還沒,其實有很大的調整空間來處理!
1.這份保單最重要的地方,就是針對『殘廢失能』及『罹患癌症』這兩大部分完全沒有規劃,
在規劃上是需要規劃【定期殘廢/殘扶險】及【一次性給付重大疾病(癌症)險】來做好保障,
才能將上述兩種『發生機率低但損害程度很高』的風險轉嫁出去,而不會影響到原先的家庭生活。
2.因應現在健保制度改變及醫療技術進步的關係,會導致住院天數越來越少,自費項目會越來越多,
但是這張保單規劃了計劃30的實支實付額度,建議保留計劃20確保擁有20萬雜費額度即可,
其餘要更好的醫療保障,可以再規劃【第二家實支】來拉高,甚至彌補【第一家實支】不足的地方。
3.最後不論是【定期手術險】或【終身手術險】都是不實用的險種建議拿掉,
只要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列舉範圍內都賠不到,
為了避免花了辛苦錢當需要使用卻發現賠不到,因此建議不值得購買對保戶不利的險種。
以上三點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