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中的傷害醫療費用,主要會給付以下4種項目:急救費用、診療費用、接送費用以及看護費用。
急救費用:
急救費用是指因救助搜索、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產生的費用,事後可憑收據申請理賠。
診療費用:
當車禍受害人以全民健保身分就醫,包含掛號費(健保自行負擔部分)、病房差額(最高1500元/日、上限30日)、膳食費(住院每日最高180元),以及義肢、義齒等(1~5萬看部位)
接送費用:車禍受害人因為往返門診、轉診或是出院而產生的交通費用。接送費用最高可理賠2萬元,同樣在申請時提供相關收據
看護費用:供車禍受害人在住院期間,經過合格醫師證明因傷勢必需看護時,每日最高為1,200元,最多理賠30天。
這些訊息我曉得。我想了解。需要找議員來喬嗎。用市議員身份。因為醫療收據。是有憑有據。而且也是公家院所。只是鈦合金鋼板不屬於建保範籌。但是又具積急性治療的狀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