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原始人。
目前幫您看了一下保單條款
手術部分 是有理賠的
醫療險的部分 以下是他的條款
“倘被保險人因第十三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於其住院診療前 一週內或出院後一週內,因同一事故接受門診醫療時,本公司按其門診實際支出之醫療費用, 給付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惟以每日一次門診、每次給付金額最高新台幣伍佰元為限。 被保險人於同一次住院期間曾接受手術診療時,其住院診療前一週內或出院後二週內之門診 醫療費用依前項約定辦理。”
內文有提到是手術住院期間的前七天或後十四天,
這部分的話條款是沒有問題,依照條款論述的確是沒有賠,
因為項目內有提到"住院"的部分,
不過這東西是否可以請業務幫您向公司爭取呢?
若是能夠證明是必要性的自費支出,
試著跟保險公司溝通,若有什麼需要也可以在回覆我。
保險問題找寬寬
解決煩惱好簡單
20年前的保險不適用於現在,說再多問再多都是屁,保險員只會依條款宣科。
不是常識知識不足就是傭金已經到手,表現得@#$%%^....
自己防癌保險與先生壽險都20年滿期,只剩醫療保險還在繳,繳了20多年附加醫療保險,年紀都大了開始需要用到了,才知道這不行那不行,這不理賠那不理賠,啞巴吃黃蓮。
感覺時代進步很多手術不需要再住院,門診即可搞定,造成以前買的住院醫療手術啥狗屁的,跟目前門診手術牴觸。
門診手術只理賠當天一切費用,術前的門診檢查與術後的門診換藥都不理賠。這跟住院手術前的各想必須檢查是一樣的,術後護理換藥等也是,卻不在理賠範圍。
只能請金管官員多注意保險這區塊,多造顧百姓,條款是死的隨著時代進步,督促保險公司適度修改保險條款才是人民之福,不然傻傻繳一輩子到頭來還不如自己存款就好。
謝謝兩位專員回應解說。
提醒要買保險的朋友多注意條款文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