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螺絲您好:
1.依法來說保險是損害填補原則,要有實際損失才能請求賠償,但有變通方式,如需協助請主動諮詢
2.第三人責任險是在有責任的情況下,在限額內保險公司會賠償給對方,是否要出險由對方自行決定
車禍事故處理流程:
1.報警
2.驗傷
3.不要管對錯先關心對方(在肇事責任不是很明確的情況下)
後續處理流程:
1.假設是1月1號發生的車禍,在2月1號那一天向派出所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
2.再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之後兩週~三週向地方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3.如果大家對於初步判定表的內容有疑慮可申請車禍鑒定委員會(但必須自費)
4.如果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仍然無法達成共識和解,需在六個月內一定要提起刑事訴訟。
5.兩年內一定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有請求事項都需要證明文件或者是明確的理由
如需協助請主動諮詢,預算請點選1萬元以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