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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您好:
想請問對方保險公司都沒與您聯絡嗎?
還是因為理賠金談不攏呢?
1.調解可以分成「含強制」跟「不含強制」,
分開申請→調解時要申明不含強制。
可先申請強制險理賠,強制險請求權為2年,
2年內不限申請次數,您可以階段性申請。
◎建議不要頻繁換醫院治療
2.若快到6個月還未處理好,先去提告,
後續看診費用在額度20萬以內可由強制險理賠,
上述有提到可以階段性理賠。
若已超過20萬,保留過去醫療費用紀錄,
請醫生評估還需治療多久,
能夠舉證的文件越詳細才能支撐後續賠償。
3.一般來說會有理賠協助處理的車禍,
是因為對方有求償,我方第三人責任險啟動,
所以理賠人員需要到場協調理賠金額。
若未啟動第三人就不會有理賠人員到場,
您可詢問您的業務人員能否陪同。
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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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覆!
對方保險員在出車禍隔天有聯繫,給他我方聯絡資訊後就失聯,之後打去給對方保險員都是說他同事接聽說保險員不在,稍後會請他回撥,但都沒有,連續打了好幾次都是一樣的狀況
所以才會上來詢問,很謝謝您的回覆
不客氣唷!很高興能為您解答,
也預祝您事情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