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專員口頭說「車各自修」,但如果沒有收據,對方保險公司無法核算你車損或醫療費用的金額,也就沒辦法依比例計算「對方應賠你多少」。
專員說「各自自己修」+「給你 6000 醫療補償」 ➡️其實是對方保險公司在幫車主「節省時間、避免你反悔或走訴訟」,用比較簡單的方案結束。
和解前:一定要要求白紙黑字寫清楚(含和解金額、雙方各自車損自行吸收、不再追究等)。
保險公司要你提供收據,不是因為要幫你修車,而是他們需要「有單據才能核算理賠金額」,即使最後走的是私下和解,這些資料也有助於內部結案。
以上都是有可能的狀況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