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是意外的出險
根本不會有問題啊~~
如果是疾病才會有問題
因此這點別擔心~
希望今天的回覆有幫助到你
如有疑問或需要服務的地方 再請你來信詢問~
BOBOBA您好 :
關於您的提問,主要是擔心是否會影響到保單的權益以及理賠上的爭議。
此次事件已由醫生開出診斷證明是因為"意外"引發的,
而意外險保單一般來說都不會有所謂的"等待期",
故可想而知在意外險的部分理賠上是沒有問題的;
但若是疾病醫療險的話,因為是近期投保申請理賠,
被要求調閱病歷也是合乎常理的,
這要端看理賠科的專員如何去判斷先前的就診紀錄,
兩者之間無太大關聯性的話照理講也是會正常理賠的
但是否會因此影響到保單的有效性,
這點就必須等申請理賠後是否會有其他的處置。
PS : 即使拖放到兩年後才申請理賠也是會被溯及回到這個時間點,情況不會改變喔。
您好:
是這樣的,需要大家給點建議
我是8/24號 投保醫療險
但我在今年1月30日 肩膀意外撞傷
6月開刀 住院三天
醫生診斷證明 意外受傷導致 "右肩旋轉肌撕裂"
但我發現我準備要請理賠時 查了一下健保紀錄
在投保前兩個月內 有去看中醫,是因為肩膀痠痛
中醫診斷內容 如上圖 醫師誤診"沾連性穰炎(50肩)"
那這樣我已經違反告知原則了
想問大家如果我把這件放到兩年後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 還會理賠嗎?
Ans:
第 65 條 |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有 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期限之起算,依各該款之規定: |
他沒有辦法把這疾病跟傷害 證明因果關係嗎?
Ans:
根據主力近因原則,是意外造成的,所以賠的機率高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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