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骨折:骨頭斷成兩截以上,骨折線完全分離。
不完全骨折:骨頭有裂痕或部分斷裂,但沒有完全斷開,常見的是「青枝骨折」或「裂縫狀骨折」。通常理賠是 1/2。
骨裂 / 骨骼龜裂:就是醫師常寫的「fissure fracture、hairline fracture」,骨頭表面有裂痕,但沒有斷開或移位,通常依保單條款是 1/4。
關鍵在醫師診斷書的「用詞」怎麼寫,如果診斷書上寫「不完全骨折」,就會依 1/2 給付;如果寫「骨裂 / 龜裂」,就是 1/4。
有時候報告影像看起來像裂痕,但醫師在診斷書上仍可能註記為「骨折」,所以建議一定要先請醫師出具明確診斷證明。
之前也有客戶,X 光報告只寫「疑似裂痕」,結果保險公司要求補醫師診斷證明,最後才順利以「骨裂 1/4」理賠。你問的這幾種情況(完全骨折、不完全骨折、骨骼龜裂),在保險理賠上會怎麼處理,其實跟 保單條款的「骨折定義」 直接相關。不同保險公司、不同險種(意外傷害醫療、骨折骨科慰問金、傷害失能險…)用詞與標準不太一樣。
我整理給你一個概念性的分類:
1. 完全骨折 (Complete fracture)定義:骨頭完全斷開成兩段或多段。
在保險理賠上:幾乎所有保險公司都把這種狀況認定為「骨折」,可理賠骨折保險金或依表理賠。
(包含 青枝骨折 Greenstick fracture、裂縫 fracture fissure)
定義:骨頭有裂痕,但未完全斷開,骨頭的一側仍連續。
在保險理賠上:
有些保單條款 只要醫師診斷書寫明「骨折」(即便是不完全骨折),就屬於骨折理賠範圍。
但有些條款會要求「完全斷裂」才算,裂縫/不完全可能不理賠。
定義:俗稱「應力性骨折」或「骨裂」,X 光上只看到細縫。
在保險理賠上:
很多公司明文排除「骨裂」或「骨痕」不算骨折理賠。
但也有一些公司只要醫師診斷證明是「骨折(含骨裂)」就賠。
爭議最大,因為病歷常寫「骨裂」不一定會註明 fracture(骨折)。
通常條款會有幾種寫法:
廣義骨折(對你有利)
條款寫「凡醫師診斷為骨折者,即給付骨折保險金」,不管完全或不完全、裂縫,醫師寫 fracture 就算。
狹義骨折(對你不利)
條款寫「骨折係指骨頭連續性完全斷裂」,那就要完全斷裂才算,骨裂/不完全骨折可能不賠。
有附表/等級理賠
有些會照部位、嚴重程度,像「完全骨折 ××%」、「不完全骨折 ××%」、「骨裂 ××%(或不理賠)」。
✅ 建議你做的事:
看清楚你的 保單條款裡「骨折」的定義(通常在名詞解釋或給付條件)。
拿醫師診斷證明,確認醫師寫的是 fracture(骨折) 還是 bone crack/stress fracture。
若有爭議,可以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會依病歷、影像判斷,但條款定義才是最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