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您好 ! 可以申請初判表 初判表下來後(確認肇責)
至調解委員會談和解事宜。
醫療單據需留存(診斷證明+收據)
⭐ 我是富邦人壽的偉愷
⭐ 年資6年協助上百位孤兒保單 爭取理賠權益 車禍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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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情況概要(根據妳提供的資訊)
可以請求對方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根據民法和實務經驗,妳可以向對方請求以下損害賠償(雖然雙方只有強制險,但「民事求償」照樣可以走):
1. 醫療費用(包含掛號費、藥費、復健、檢查)
✅ 包含兒子的部分
✅ 包含買的紗布、貼布、護具、冰敷袋等等,只要有收據都可以主張。
2. 財物損失
✅ 包含機車的後照鏡維修費
✅ 如果有手機摔壞、衣服破損等,也可主張。
3. 工作損失(薪資損失)
✅ 因為傷勢導致請假,這部分可以主張「勞務損失」,記得準備:
4. 精神撫慰金
✅ 可以請求!
依照法院實務,大人受傷精神撫慰金約2,000~10,000元不等,兒童會再酌加一些。
雖然只有強制險,該怎麼走賠償程序?
✅ 1. 先去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
這是理賠的關鍵證據之一。
✅ 2. 向警方報案備案(如果還沒報)
不管對方態度怎樣,都應該有交通事故三聯單(事故登記表),警方會調查肇責。
✅ 3. 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由警察局交通隊判斷肇責比例。根據妳的情況,對方從右側路肩違規超車,在實務上通常肇責會偏高(如7~8成)。這份報告對調解很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