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e628您好:
既然對方有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的話,在後續賠償就不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但是要特別注意我們請求賠償對象是肇事者,不是肇事者的保險公司。
另外媽媽是農民的身分,是有參加農民保險, 這次車禍的醫療費用,還有農民保險可以申請喔。
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可向對方求償不少喔
要收好全部的証明跟收據 然後在六個月內(最好是第五個月內)提出調解
調解不成的話 可以向交通隊提出傷害告訴
不過一般對方有買第三責任險 應該是夠賠 除非保險公司不想認太多帳 對方又不願意承擔額外的部份
歡迎提問 可以幫您解決相關問題喔
除強制險可申請應有理賠(例如說:住院伙食費、回診交通費、病房差額費用補助、及看護費用等...)之外,可向對方要求增加
生活開銷(例如:以前三餐都是自己煮、而現在因為身體不適導致無法下廚得天天吃外食、都可要求理賠)
最後補充:勞保也可申請理賠(農保)
如有問題可以來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