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約在12月初與機車發生擦撞,我只有強制險,對方有強制+第三,對方於上禮拜約我談和解(她強制險不想走理賠要我直接賠給她),我有問她車損的部分,對方給我看的收據和估價單是全修,想請問這樣我是要全賠嗎?看到估價單上面的有些項目並不是我造成的😭😭😭
A:
先等初判表出來吧
還是你覺得自己全責?否則為何要全賠?
另外強制險是賠體傷
對方有受傷嗎?
你自己有受傷嗎?
沒受傷跟強制險就沒關係
你說的車損部分
就是看肇責比例下去攤
還可以再算折舊進去
你的車都沒事?
對方有第三人也可以拿來賠你
總之強制險是交叉理賠
第三人是賠自己以外的
車體跟駕駛人傷害是賠自己
不出險就等肇責出來走調解
車禍處理是漫長的抗戰
千萬不要心急被對方牽著走
目前看是我全責沒有錯,雙方都有受傷,但對方不想申請我的強制險要求直接給她簽和解,車損的部分要我再對保險公司
Q:
目前看是我全責沒有錯,雙方都有受傷,但對方不想申請我的強制險要求直接給她簽和解,車損的部分要我再對保險公司
A:
程序都是不對的
簽和解不能隨便簽簽
你維修費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可以跟保險公司砍價
用折舊的方式去談
代位求償還能協調分期
至於人受傷不領強制險
要直接和解也很怪
建議申請調解比較有保障
調解書寫清楚含強制險
跟拋棄一切民刑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