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對方有強制險 + 任意第三責任險,可以請求的項目包括:
醫療費用:健保沒給付的部分、掛號費、藥費、材料費(繃帶、藥膏)、復健費用。
☑️交通費:就醫往返(要有收據)。☑️看護費:如果因受傷需要人照顧,可以主張(就算家人照顧,也能要求合理費用)。☑️工作損失:打工沒辦法去的天數,可以主張損失薪資(要有薪資證明或班表佐證)。☑️精神慰撫金:法律上屬於非財產損害,可主張但要合理。
至於精神賠償該怎麼求償?
「提出具體理由」:例如傷口讓你無法工作、生活不便,而不是隨口喊一個數字。
車損的部分⬇️
你有權利拿維修廠估價單跟對方協商,是否真的要修是你的自由。
保險公司通常會依照「維修金額」理賠,不會強迫你一定修車。
最後如果確定對方是全責的話,就好好跟對方談吧!
金額不大的情況下,我想保險公司的人也不至於會太刁難,他們也是會想趕快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