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住院 保單條款
第十一條: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七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接受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核付,但以不超過第十三條「各項保險金給付限額表」所載之「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乘以「手術保險金表」(同新光「手術保險金表」之住院費用保險附約百分率,以下亦同。)中所載各項百分率所得之數額為限。
安康住院HS-10
手術費限額4萬
植皮術(25平方公分未滿除外) 50%
=>4萬 x 50% =2萬
1-1. 植皮術(11平方公分~24平方公分) 20%
=>4萬 x 20% =8000
1-2. 植皮術(10平方公分以下) 10%
=>4萬 x 10% =4000
綜合保障附約 保單條款
第十條: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遇第四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因疾病,經醫院醫師診斷並施予下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依附約保險金額之百分率的定額給付「手術保險金」。(詳見「新光人壽手術保險金表」之本附約百分率)
綜合保障50萬
1. 植皮術(25平方公分未滿除外) 10%
=>50萬 x 10% =5萬
1-1. 植皮術(11平方公分~24平方公分) 4%
=>50萬 x 4% =2萬
1-2. 植皮術(10平方公分以下) 2%
=>50萬 x 2% =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