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存在 ≠ 既往症成立」
這種情況下,若你能證明:
當時沒有因鼻中膈彎曲就醫或治療;也沒有症狀(鼻塞、呼吸障礙等);
只是感冒時被醫師順手登錄診斷碼;那麼保險公司不一定能認定為既往症
你可以這樣做
1.向當時開診斷的醫師請教,並請他寫「說明函」或「病歷註解」
說明那次診斷只是為健保申報使用,並無臨床實質診斷或治療鼻中膈彎曲
2.確認病歷記載內容
如果當時的病歷內容只有「感冒、鼻塞、喉嚨痛」
沒有提到鼻中膈偏曲的症狀或檢查結果,這樣更能佐證「診斷碼非實際疾病」
3.提供手術前的耳鼻喉科檢查報告
若顯示這次才第一次被正式診斷、確認需要手術,也有助於證明這是「新發現的疾病」
建議策略
1.先拿病歷與醫師討論、請他寫說明函
2.請保險公司「書面確認」是否視為既往症再送件
→ 有些公司可以先申請「預審」或「覆核」,不影響正式理賠紀錄。
3.若仍被拒賠,可以申訴或向金管會保險申訴中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