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09年前有做過體檢,檢驗結果SGPT數值驗出偏高61,但隔年(110)有去門診再驗回歸正常值,後續每年(111、112)都有各做一次體檢,都在正常值範圍內,今年承保醫療實支,但健康告知書卻因沒有注意而未告知到該事項。
第一、想知道這有屬於既往症範疇嗎?因後續門診及每年體檢都於正常範圍值內,如後續肝有其他症狀是否會理賠。
第二、如果兩年內理賠其他事項疾病時,被調病歷得知未告知時,是否會影響保險的對價關係呢?
謝謝回覆
A:
沒事~不用擔心
第一
健康檢查異常已經超過兩年不用告知
第二
異常的GPT是體檢異常不是疾病就醫
五年內肝功能異常(含GPT數值異常)
是指因為該疾病去治療、診療或用藥
你自己說後續去回診追蹤數值都正常
那又怎麼會有數值異常而需要告知?
這是我以你自述的情況去分析
實際狀況還是你自己會最清楚
所以如果有出入麻煩加以說明
情況與上文相符,只是不懂一些文字敘述,聽湯尼這樣說我就瞭解了,謝謝
湯尼你好:
另外想問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如果體檢兩年內有異常項目,醫生建議門診追蹤檢查,這樣算嗎?
Q:
湯尼你好:
另外想問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如果體檢兩年內有異常項目,醫生建議門診追蹤檢查,這樣算嗎?
A:
有檢查兩個字就算
只有追蹤兩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