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您好
一般來說可以求償下列幾項:
修車費、醫療費用、薪資損失、精神賠償、其他
薪資損失:需要醫生在診斷書開立宜休養幾日
之後可以根據過去平均一日跑單收入去要求賠償
修車費:請車行將估價單寫好,之後給對方的理賠人員確認
醫療費用:事故發生後所有醫療的相關收據要收集好,之後才能加總
精神賠償:因為不知道你受傷的程度,一般來說擦挫傷大概1萬~5萬不等
骨折、腦震盪可以到10萬,要精準一點就要查法院的判決
其他:看診來回計程車費、衣物破損、手機摔壞...等等因為事故壞掉的東西
對方要求31萬就要看實際的明細了,有沒有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