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先釐清您的問題,兩造發生事故當下,沒有行車紀錄器、也沒有報警處理?既然在山中,應該也無監視器??這樣是無法認定肇責問題的,即便雙方皆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還是無出險依據!
私下和解談不攏,就只好補報警,事故發生地點的轄區辦理;如果當下有行車紀錄器、或照片可以佐證更好,警方會請兩造至事故前生還原發生過程及提供筆錄;只是事發至今已三個月,釐清真相的難度很高,可信度也頗薄弱!
保險的前提是:自己有肇責,賠對方;對方有肇責,賠自己。超過三個月的事故肇責很難判定,建議雙方以和解為目標好好談,各付各的車損學得經驗吧!
經過此事,提醒您趕快去加裝行車紀錄器,遇到事故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如有預算再加保車體險,即便對方再怎麼難搞,也能自己先進行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