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3/16與前車發生追撞,我方是全責,過十天後保險告知雙方理賠金額喬不攏,因車主不給報價單
因客戶想換新車,所以沒有給報價單,可能您要跟您的理賠確認一下這個狀況,我們要怎麼認定,或是對方是算折舊還是可以認列估價單
這個部分可能要請您跟理賠確認,看怎麼樣比較順利
事故車主打給我說只要保險不理賠的項目都會找我求償,包括上下班計程車費用、車子放在維修廠的保管費、及請車場估價的費用。
想請問如果一直談不攏,那這個期間上下班計程車費用、車子放在維修廠的保管費都是我要支付嗎?
基本上妳有第三人,保險公司是會理賠,但保險公司的每一個案子都會有一個上限,如果保險公司真的有不願意賠的地方,就會是您要理賠
希望我的回答有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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