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保單被批註就代表此為原有之疾病,即便未被批註 根據保險法127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 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保險公司也可以拒賠。 所以個人建議,還是留著預防未發生的疾病及狀況較好。 除非您認為這很多餘,那就可以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