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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心您好
從您的敘述中只感覺到人心不足,建議您口頭上關心傷者,請他安心休養,後續我們應該要負的責任並不會閃躲!
那您在等30天後,再到交通大隊申請您的初判表,在請您的理賠人員協助處理!
對了!忘記詢問您,對方傷的嚴重嗎?
是否有對方的診斷書?
至於對方的醫療費您不用先做補貼,您的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都醫療的部分都有包含,所以不用太擔心!
我相信您的理賠人員是會協助您洽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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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還有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歡迎在底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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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什麼都沒給我 只有說多少拿點補貼,但我該關心的能做的我都有去做了,但是對方一直覺得我把理賠的部分都一直說保險公司,才讓他們覺得我很沒誠意,對方四肢擦傷,眉尾有縫合,X光及電腦斷層都沒事,但不知道為何對方一直說他無法正常行走之類的話。
就請他的醫生開診斷證明呀~畢竟我們不是專業可以判斷他病情的人:)
今天我們有花錢規劃保險,當然保險公司需承擔我們的責任及賠償費用,被害人就不能請我自掏腰包這件事,跟我們有沒有誠意做賠償是無關的!
我們只要請保險公司出來跟對方談和解金額就可以了,而且對方的受傷程度並不嚴重,建議您請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協助您盡快跟對方洽談和解!
那再請對方提供診斷證明書及收據,還有匯款的帳戶給理賠人員即可!
有呦
已經有在處理中了
但還是會想聽聽其他人的意見:-)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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