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C您好
您遇到的情況在最近理賠爭議的案例中大量出現,很多醫院醫生開出來的診斷證明書,或是要求病人留院觀察的情況,都被保險公司視為「非必要性醫療」拒絕理賠,造成很多保戶求助無門,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保戶不是專業的醫護人員,無法判斷醫療的必須性,只能聽從醫療專業的建議。當遇到醫院與保險公司不同調怎麼辦?
- 不是「只要醫生開立診斷證明,就一定會賠!」
絕大多是醫生都是專業的,但是不可避免的會遇到兩光的醫生、或是為了增加醫院收入,免強要求病人住院、或推薦高額自費手術與醫材(註1),也有病人家屬為了安心而要求醫生住院的情形。
上述情況到底是不是「必要性醫療行為」在保險公司賠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被拿出來檢討,也因此爭議快速增加。
- 關鍵還是在「大部分醫生共同的見解。」
如果對於是否為必要性醫療有爭議,現階段並沒有「直接」的第三方客觀公正的單位協助判定,所以保險公司為了自保(其實也是為了廣大的保戶啦!因為賠得越多保費越高,對所有保戶反而不利),多會逕行主張無效醫療拒賠,保戶若要主張權益,必須透過評議,評議中心至少會由兩組專業的醫師顧問獨立判斷,對保戶及保險公司都是公平的。
- 切結書到底簽還是不簽?
保險公司也是為了風險控管,在「損率控制」與「無法判斷是否為善意保戶」的理由下,希望保戶簽切結書放棄往後的權利。很多保戶看在保險公司承諾會理賠眼前理賠的預期心理下,想說不簽可能甚麼都沒有的心態,就只好簽下切結書。為了一棵樹,放棄了整片的森林。(但是沒辦法!誰叫現在資訊不透明,又沒有可信任專業的業務協助!)
- 理賠條文修正明年上路
保險局已公布最新十款醫療險及相關保單示範條款,明訂各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的需要,得徵詢其他醫生的醫學專業意見,決定是否理賠,新的示範條款自2020年1月1日起適用,新保單及不保證續保的保單都適用。未來保險公司更有理由拒絕你的理賠申請,因為法律已經賦予他權利,得徵詢其他醫生的意見。這樣確實可以防弊,但是也有可能錯殺,保戶住院前還要擔心害怕保險公司不賠,即便有超強實支實付也不敢放心醫療。
- 專業顧問的重要性
針對上述問題,關鍵還是大家在購買保險商品的時候,要更關心的是業務人員是否常常保持更新資訊,是否只專注在銷售,而忘了服務熱忱與充實自己,商品是死的,買到好的商品不會運用,需要的時候找不到答案反而損失更大。
建議
- 本件爭點還是在「是否為必要性?」
您可以先問問看醫生,如果其他醫生遇到一樣的狀況,會不會做一樣的決定?異位性皮膚炎乍聽之下似乎沒有那麼嚴重,但是病徵在每個人的身上程度不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護理紀錄與病例說明。也可問問其他醫生的意見。如果有機會就走評議爭取自己的權益,評議中心也是請專業顧問判斷。
- 簽「除外」要三思
如果打算接受保險公司開的條件,也要看清楚條件的內容是甚麼,除外的範圍是否合理,除外的時間是否合理,對於未來權益的爭取影響甚鉅!
- 選擇可信任的醫院
競爭的環境,面對生存的困難,產生鋌而走險的不肖醫院,協助病患開立假診斷書,建議住院、不必要醫療以賺取健保點數,去這類醫院未來對自己已毫無保障,請選擇信譽佳的醫院。(中國醫藥學院是大醫院應該比較沒有這個問題)
註1:EX.達文西手臂手術動輒20-30萬的自費,不是所有癌症腫瘤都能使用達文西;癌症標靶治療也不是所有癌症都適合,要考慮罹病的類型病人的基因,沒有特定條件也是無用武之地。所以不用有高醫藥自費的迷思過分追逐相關的健康險,重點還是要保障保費平衡,年輕年老都有適當保障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