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本契約依第一項規定終止時,倘終止後有未到期之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要保人。
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累積總給付金額超過「住院保險金日額」之二千五百倍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若於繳費期間內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返還未到期保險費予要保人。
本契約之被保險人身故時,效力即行終止;倘終止後有未到期之保險費者,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退還未到期之保險費給要保 人。
本契約「住院保險金日額」減少時,累積總給付金額依減少後「住院保險金日額」之二千五百倍計算,但須扣除減少「住院保險金日額」前本公司已給付之倍數。
查看保發中心新康寧條款第9條,終身醫療總理賠上限是保額的2500倍,也就是250萬,如果身故了,是沒有退還總繳保費的喔
如果被保人身故,就是退還未到期保費,應不會退還前面已繳保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