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賠員 大家好 麻煩各位了
想跟大家請教一下 小弟於6/18發生事故 當時有搭乘救護車看診 初步檢查
後來醫生請我們陸續不舒服 回專科看診 手腕韌帶 軟組織損傷
當時7/4有一次非正式調解 當時有請醫生開立診斷書 其他肢體部位只有寫挫傷
以及 手腕損傷
非正式調解沒簽任何東西的話無所謂,但是有簽什麼的話請稍微補充一下
這中間都有就診只是 後來7/12才開始有其他部位不舒服 下背 腰 肩膀
痠麻 當時晚上7點 醫院 骨科額滿 我們有趕緊去診所看診
醫生有檢查X光 但是沒有異樣 後來陸續2邊都有看診 發現肩膀肌腱 9月轉往復健科看診時 醫師說脊椎有血腫
陸續 有看診其他科 肝膽腸胃 跟 神經外科
9/20對方申請調解 區公所的 當時對方提出質疑說 要怎麼舉證跟車禍相關
但是當時 事發未滿一個月 我就已經有不舒服的症狀了
車禍當下 很多症狀 本來就是後續才會體現出來的
對方保險員 要我們提供病歷摘要 他一口咬定說
當時急診寫的 沒這些 跟這次車禍無關
然後他要拍攝 我調解當下帶過去醫院檢查的資料 跟手術同意書
我沒有接到過 對方打來的電話 連一聲道歉都沒
撞到人不應該是 打電話過來 關心嗎
怎麼變成 被撞到 還要打電話報告傷勢
這部分稍微複雜一點,要先理解的是急診不會做全面的檢查,脊椎血腫這部分可以請醫師開證明,主張同一事件關係,至於對方的關心在法律上不是義務,全交給保險員處理也不是不行,但是道德方面不太恰當,另外請醫院開立驗傷單,必要時候提起過失傷害用的
目前情況是
目前機車維修+手機維修+買的藥品 大概10萬
機車出廠1年1個月 維修費74000 0.369計算的話 可以接受 (法律就是這樣)
然後看醫生費用大約15000(還沒+手術)大概2500是自費治療 跟開立診斷書大概1000
然後休養3個月 還沒手術治療 需要2個關節鏡手術
這邊來說,手機維修比較簡單,看怎麼和對方談
但是機車可以按照民法,要求對方保險公司以復原為前提,主張復原的話,本身是沒有折舊率問題,這個要注意一下
醫療費用和收據先收好,等到手術都做完後再來整理全部費用向保險公司洽談
休養部分,薪資損失你要提出你的薪資證明,直接和對方當事人(非保險公司)請求賠償,必要時走民事庭
然後車禍舉證的話 因為當時摩托車滑行到人家房屋前 人也不是倒在前面
是飛出去的 有翻滾 可是無法舉證這類 只有傷口是雙面挫傷 左右手跟部位
大概可以佐證落地有翻滾 然後以往無相關疾病 大概8年沒就診過骨科
這不是重點,內傷往往比外傷更複雜,但是在佐證部分主要靠醫院和驗傷單
然後 我現在有一些疑問想請教各位
1.請問強制險申請這個部分 我如果 看了6家醫院
有一些 是原本看了沒有好 過了2個月 改看其他家 可是當下 挫傷部位傷口好了
診斷書 開跟急診醫院開立的 不一樣 可以嗎
可以,但是要和醫生詳細說明一下情況,會開證明
假如看診的 是神經科 中醫 手腕 脫位 的部分 沒有寫 可以嗎
同上,和醫生說明後開具證明,要寫出來
2.當時急診醫院 開立休養3個月 後來症狀沒有好轉 改看其他醫院手術治療的話
休養可以累計嗎
休養這個稍微複雜一點,簡單來說是薪資補償,時間從事故發生後開始計算,直到能回工作崗位為止
並非單純累計計算
請問有理賠員有再代為處理這類的事情嗎 小弟感激不盡
家裡車輛保險到期 一定都保你的
本身不是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但是幫許多客戶處理過相關問題,和法規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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