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賠償金,直接叫對方修好就是了 去估價要多少錢,把估價單給對方
您好: 主張「回復原狀」不要請求「金錢賠償」,朝這方向來協調, 請後方車輛的車主要負責將我們的車輛回復到損害發生前的原狀, 這部分就不需要斟酌車輛折舊率的問題。 以上提供給您參考,謝謝。
就法論法,只能要求現金價值,跟你說可以要求回復原狀的人,可能沒有搞懂 原則恢復原狀,例外賠償價金的意思 否則今天假使發生車禍,我說我車是我過世的爺爺給我的,用新的零件會減少我心中對爺爺的思念,要求要用原始零件復原之類的事情就會層出不窮了 保險公司都是用權威車訊來估價,有時候會比行情略低,真要解決事情的做法 應該是要求保險公司用市場行情價格賠償,把他找到的市場行情金額來源攤出來大家商量,這樣處理才會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