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誠實告知」與「帶病投保」
1.健康告知義務 是保險契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在投保時(2024/04)已經「知道或被醫師告知有疾病、症狀或異常」,但沒有申報,保險公司有權主張「違反誠實告知」而解除契約或拒賠
2.不過你是 2024/01 鼻子手術,而後來的疾病(喉嚨)與鼻子無關、不同部位、不同病因。👉 所以這種情況下,不一定構成「帶病投保」,保險公司一般也不能因此解除或拒賠
保險公司能否「拒絕續保」或「調高保費」?
要看你買的是哪一種保險:
定期醫療險 / 定期手術險(有保障期間的)
˙這類保單通常「保險公司有權不續保」,不需給理由
˙若續保,保費也可能依年齡或風險調整
終身醫療險 / 終身壽險附約
通常是保證續保的,只要繳費不中斷,保險公司不能因為理賠紀錄或疾病而拒保或漲價
👉 所以要看你的保單條款中有沒有寫「保證續保」或「非保證續保」
否可以「不透過業務員」自己申請理賠?
可以,而且是你的權利。
直接打給保險公司客服(保單上會有客服專線)
說明你要「自行申請理賠」,他們會提供理賠申請表
準備資料(病歷摘要、診斷證明書、手術收據、住院證明等)寄或親送過去即可
保險公司理賠部門會直接審核,不需要透過業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