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保險公司若主張:
騎車自撞後的「急性腦梗塞」屬「疾病性中風」;
或沒有醫學證據證明「外力撞擊」直接導致腦部血管栓塞;
就會認為不屬「意外」。
爭點重點
要勝訴或提高勝算,
關鍵在於能否證明「腦梗塞」與外力撞擊有直接關聯,而非單純體內疾病。
可能有利的情況
˙ 醫院病歷、醫師證明指出「頭部外傷後」立即出現神經學症狀,
影像顯示血管受創或外力誘發血栓。
˙ 有監視器、警方筆錄或現場證據顯示撞擊力明顯,且時間關聯明確。
˙ 有醫學鑑定(如司法或第三方醫學中心)證明因外傷誘發中風。
不利的情況
˙ 醫生診斷書或出院摘要寫的是「腦梗塞(非外傷性)」、「慢性動脈硬化」等
˙ 體檢或檢查顯示有血管狹窄、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
˙ 沒有證據能連結「自撞」與「中風」。
根據過去實務經驗與金管會公布的調處案例:
類似「自撞後中風」案件,若無明確外傷證據,消費者勝率通常低(約10–20%)
若有醫師證明「外力誘發中風」,勝率可提升至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