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保是公司投保,員工為被保人
團體醫療保險(像你這份遠雄新安家醫療附約)是公司統一跟保險公司簽約。
員工住院或手術,可以自行備妥診斷證明、收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不一定要透過公司。
理賠權利與在職狀態
只要 發生事故或住院的日期,保單還在有效期內(也就是你還是員工、團保有效),就能申請理賠。
所以你 6 月底開刀 → 當時團保有效 → 可以理賠。
即使你 10 月底離職,後續才送件,因為「事故發生在保障期間內」,理賠仍然成立。
離職後狀況
離職後,公司會通知保險公司,團保資格就會失效(通常月底或依公司通知日為準)。
離職後新發生的事故,當然就不會再有保障。
總結:
6 月底開刀 → 當時在職,團保有效 → 有理賠權利。
即使 10 月底離職,再送件 → 仍然可以理賠(因為事故日是在有效期間)。
要注意的是,申請要附 診斷證明、收據、病歷摘要 等文件,記得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