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最近有住院四天做腹股溝微創手術
但覺得理賠的金額怪怪的,有大神能幫我看看嗎?先謝謝了!
A:
金額沒有什麼問題
而且雜費已經賠滿
還移去病房跟手術
新光這次賠的不錯
可是我看HS-10條款 病房 醫療雜項與 手術是三項理賠有各自的理賠上限額度,那不是應該就是各項分開計算嗎? 再來綜合保障賠的是5%,但HS-10賠的是10%,可我找不條理賠名目,搞不懂10%怎麼來的?
Q:
可是我看HS-10條款 病房 醫療雜項與 手術是三項理賠有各自的理賠上限額度,那不是應該就是各項分開計算嗎?
A:
本來就沒賠病房費跟手術費
因為在自費項目沒有這兩項
全部費用都要用雜費去支出
但雜費額度太低已經賠爆了
所以部分負擔的費用挪出來
把病房費跟手術費部分負擔
算在病房費跟手術費裡面賠
Q:
再來綜合保障賠的是5%,但HS-10賠的是10%,可我找不條理賠名目,搞不懂10%怎麼來的?
A:
10%不是手術比例
是部分負擔的費用
按照比例計算的話
綜合5%實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