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有強制險 → 強制險只能理賠「對方人身傷害」,完全不會理賠「車損」,所以對方的車損部分一定是你自掏腰包。
全責初判成立 → 對方確實有權要求你賠償,不過「金額」還是要合理,不能只憑電話口說就算數。
你該怎麼做:
要書面資料:直接跟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要求「維修估價單 / 收據」,沒有單據就要你付錢是不合理的。
可以談價錢:即使初判全責,你還是可以和對方保險公司討價還價,畢竟修復刮痕和更換整組鋁圈,差價很大。
不用急著賠:口頭答應不等於法律契約,還沒付錢前,隨時都能重新協商。
必要時調解:如果談不攏,可以透過 車禍調解委員會(警局或區公所都有),調解時雙方都要提出單據、估價單,這樣比較公平。
小提醒:
對方如果堅持要換整組鋁圈,價格高,你可以要求「修復即可」的估價單來比價。
不要私下急著付錢,因為一旦付了,再去調解就很難翻案。
之後可以考慮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含財損)」或「超額責任險」,不然遇到這種小擦撞,自己賠真的很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