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您好,基本上
傷損:憑醫藥費實支實付,以強制險理賠定額後,多的才是第三責任會理賠。
看護費:有實質找看護嗎?有的話提出單據。
車損:這部分也可以申請,請收集好維修單據去調解。
財損:每半個月或一個月外送公司都會有結算單,請準備好事發前三個月的,還有你的薪轉紀錄(帳戶),診斷書上面說12-16個月,在調解上提出賠償。
心理創傷:醫藥費用的1-3倍推算。假設有失能情況,從30萬起跳。這些需要用調解的方式。
然後既然您是外送員,有沒有去附加外送員的責任險呢?
祝你身體健康、平安順心,Pea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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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費:我沒多餘的錢請人照顧 基本上就躺在家裡復原 那個月比較痛苦 發炎神經痛加上無法彎曲 基本都是躺著 然後是我媽在處理我的日常, 後面之後就是慢慢消腫 然後無法彎曲到可以慢慢彎曲但是都不能太久 會發炎紅腫 這是能夠直接提出家人看護的是嗎? 憑診斷書沒辦法有效提出家人看護嗎?我有看過其他判決書 或是其他人案例.
財損: 這部分前面這個我大概看得懂 給他看薪資 不過診斷書上面說的 12~16個月是我期間內花的醫療費用回診費用車費 保健食品恢復 都算在內嗎?
心理創傷: 我醫療費用滿少的 只有單純的看診跟車費 他有建議我 要幫我開重建手術 但是我沒錢 加上沒
到完全斷裂 醫生說可以靠休養復原 我就都在家慢慢靠身體復原 而上面提的3個月是因為我再拖下去也只是讓自己更艱鉅而已 所以才想早點談好和解 拿到賠償 最多就在休養到 腳能正常 長時間騎車
那這樣醫藥費推算說的1~3倍 可能也沒幾千塊而已 如果有加上薪資才有(不過應該不算吧)
外送員有可以申請團保 還有一個第三責任的 不過還沒通過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看護費用—車禍受害者住院期間,因傷勢嚴重需要雇請看護,看護費用也能申請強制險理賠,但每日以1,200元為限,最多可申請30天。 出院回家後,如經醫師評估證明確實有需要雇請居家看護,即可備妥相關證明及收據申請看護費用理賠。
其實大概七天後初判表出來知道 對方是三成 是覺得可以做好一點的處置 傷勢的部分建議完全康復再來了解這樣才能知道你真正花費的費用是多少
至於外送平台的團保還有第三者你要確定一下什麼時候送件的生效日是什麼時候, 正常來說你送件後的第一天 然後你在承攬過程當中出事他應該都要負責喔
七成也是對方保險員跟我說的 自己做筆錄時講得太多
當下本來就很不爽了 是因是對方要回家 所以他想迴轉到對面 而我在直線道上騎車 當下民宅附近路燈比較沒這麼密集 所以很暗 有印象旁邊停很多車子 結果沒看到人影就直接撞上了 發現就躺在地上
然後他家人就出來叫囂 說騎這麼快幹嘛 我家人只是要回家而已 騎這麼快 好巧不巧他的車子就倒在他家門口 氣不過當下只能說他違規迴轉呢 然後跟警察囉哩八囉講了事因 結果被當成自己講的有超速嫌疑 也不清楚到底有沒有講過速度的問題 只能怪自己講太多話
不然也是對方全責 我沒保第三 沒人問該怎麼處理 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只能上網問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