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是否報警與製作交通事故三聯
˙ 若當時有報警,警方會有一份「交通事故現場圖與初步分析研判表」
˙ 這是後續保險理賠、責任釐清的依據
˙ 若當時沒報警,建議仍可向派出所申請「事後報案」備案,避免日後糾紛
2.聯絡你的汽車保險公司
˙ 儘快通知(雖然事故是2月的,但還是可以報,只是要說明延遲原因)
˙ 保險公司會安排理賠人員或查勘員協助處理。
˙ 不要自行與對方談賠償,讓保險公司介入比較安全
只要你有買 強制險 + 第三責任險(大多數人都有),
那整件事幾乎都是由保險公司幫你處理、出面協調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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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
˙ 強制險申請時效:自事故日起 2 年內
˙ 第三責任險申請時效:一般是 事故日起 2 年內
2 月發生的事故到現在(10 月)仍在期限內,建議立刻聯絡保險公司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