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yyy 平安
18歲的您讓我打從心底想為您按讚,
剛成年就可以蒐集這麼多相關資訊並且有條有理的論述,
您真的很棒,正顎手術一切都順利嗎= )
1.[隄本件應審酌者為申請人投保時主觀上是否知悉已罹患系爭疾病或客觀上有不能諉為不知已罹患系爭疾病之情形?]
雖然您沒有就醫紀錄,但(1)初診病歷上有寫您是知道自己咬合不正,
(2)手術跟投保時間間隔僅約一年半,不會僅有一年半就造成咀嚼困難影響日常生活。
所以投保時主觀上已知悉已罹患此疾病,我認為是合理的。
2.是否能以先天性拒保
國泰既然已合意理賠10萬,並且如您所說您外觀並無異常,國泰不會以先天性拒保您。
3.我保保險跟手術日期相距不遠,是否會被評議會認定為既往症?
既往症定義:在保險契約投保前被保險人於全民健保醫療院所就診,
經醫師診療後「已治癒」之所有疾病、症狀或異常。
過去您並沒有因為正顎問題去醫療院所看診,就沒有既往症的問題。
應該去考慮您說的第一點投保時是否主觀知悉已罹患疾病。
沒有送評議前不會知道最後結果,可以先請您的業務與理賠再次溝通。
如若爭取的金額仍不符您的預期,心中那道坎過不去的話我會送評議。
🫧服務於錠嵂保經4年,人身保障/財務規劃是我的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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