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Cang 您好:
法律責任有民事、刑事等責任,在民事部分,雙方簽署有效的和解書後,雙方均需遵守和解書的內容,不能事後反悔,
所以,如果一方反悔希望調高和解金額、抑或希望調降者,需再經雙方同意,才能變更和解書內容,且雙方均無同意變更的義務。
如果當初和解書上有寫道『拋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權,若已提出告訴時應即無條件辦理撤銷告訴』。
除非對方同意重新調解,不然可能很難再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給付。
但如果你自己有意外險的商業保險,在兩年內都可以申請,所以可以等你看好之後在一次申請理賠唷。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早日康復,未來平安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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