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看問題的是想用定期險當主約,然後主約到期或辦理減額繳清後,利用附約延續條款延續附約效力
可能要先弄清楚附約延續條款適用的範圍,與減額繳清後哪些附約可以延續的規定
1. 附約延續條款,用在主約終止時,附約是否可以延續的依據
主約會終止的原因,大概有
。發生保險事故導致主約理賠,例如壽險遇到身故、全殘,重疾險遇到重疾
。主約保險時間到期,例如投保10年期定期壽險,10年到了
當這些情況發生時,因為主約已經終止,附約有可能尚未終止,需要附約延續條款延續附約的效力
這時候才會用附約延續條款
2. 主約減額繳清,附約是否可以延續,是依據【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一九七條中的規定
一九七、附加契約其效力問題,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
1.如附加之附約為長年期附約者:不得約定予以終止,惟繳費方式得作適當之約定處理。
2.如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
(1)附加之附約有保證續保者:不得約定予以終止或不同意續保,惟繳費方式得作適當之約定處理。
(2)附加之附約無保證續保者:得由公司自行決定處理方式;惟該附約至少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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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規劃中,看起來是想利用定期主約減額繳清+附約延續省錢,
但實際上只有友邦比較適合這樣做,偏偏友邦又不能保Orz
友邦對於海巡這個職業等級為六的職業,壽險與醫療險是拒保的
只有傷害險可以保,而傷害險當主約又不能附加YRDR與DIYR
而其他家較少這麼殘酷的規定
所以建議主約都改成可以減額繳清的終身險(要六類可以投保的)即可
。全球部分,建議主約改QWX(但會被加費25%),這樣也沒有附約延續的問題
。遠雄主約看起來像是已有的主約,可以先加RG1、XCD後再減額繳清,
因為RG1與XCD都是保證續保,減額繳清不影響附約效力
但要注意的是FH6會因全殘而導致主約終止,
主約終止後附約的延續需要經遠雄同意,是個小風險
殘廢險的部份,如果要投保,
定期險大概要找安聯或富邦,但這兩家的投保規則都很難保高額,且沒有殘扶險
或找終身不還本的險種也是一個方法
意外險可以考慮精聯保經的公務人員方案,每個月199,六類可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