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ta Tseng 您好~
Q:
我的疑問是醫院只能讓我們住28天,又建議我們趕快找下一家醫院住復健科病房,那理賠住院天數是可以兩家合在一起計算,還是只能就開刀醫院計算呢?
A:
這28天是可以申請理賠的,住院最高可以住到365天,2間都可以申請理賠喔~
休養的差不多時,再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書(收據也要收好喔~)
有無兩家合併計算,這個要看買的保單款喔~有些會寫,【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之併發症,於出院後十四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各種保險金的給付合計額,視為一次住院辦理】,這種您的情況無法合併當計算喔~
如果還是不太了解,可以私訊我幫你檢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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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我回答的不錯~請給我一個讚或最佳留言,謝謝~
版主您好🙋🏻♀️
辛苦您了,看了很難過,您也要好好照顧自己哦!
2間醫院皆可申請理賠哦!
到時候一起提出收據和診斷證明書!
以上給您參考,也祝福版主一切順心,爸爸早日康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