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各位大大好,下面是我目前收到的同意書內容。由於我這一次只有檢查,沒有在院內打針,自認有點理虧,因此想說這一次先簽同意書。但假如下一次我是除了檢查外,還有在院內打第一針,是否會因為這份同意書的簽署導致不會理賠。還是下一次仍會個案審理呢?另外,我目前確定遠x、三x、富x都有理賠,就只有國x會刁。
本人已瞭解上述事故之藥費屬院外用藥,且生長激素之治療屬門診可為之,非屬條
款約定之給付範圍。今同意xx人壽再給付新臺幣xxx元予本人後,不再以上述
事故(院外用藥之費用)向xx人壽為任何請求或主張(包括但不限於延滯息及學生
團體保險)。唯後續理賠仍依條款約定審理。
A:
既然還有遠雄、三商、富邦都可以理賠
表示在損害填補上是足夠滿足妳的花費
國泰這次理賠後後續確實會沒辦法理賠
但我看繼續爭下去並不會有更好的結果
遠雄、三商、富邦這三間是我在社群聽別人說的。我自己只有國泰而已。我一直在想是不是要打公司申訴電話,然後再去評議中心。目前我聽到的就是國泰很硬。
我想說我這一次簽了,然後下次我會請醫生讓我們在醫院打第一針並檢查。然後我猜國泰一定會因為這次的同意書不會理賠。但我想說就不管,直接打公司申訴電話,然後不行就上評議。
因為我看了評議中心的案例,並不會去管有沒有簽署同意書,而是依據是否有理賠的正當性。
只是想說請教各位大大,不知道我這樣的作法是否可以。
尤其國泰的理賠專員講話很不客氣,竟然說我們明知道可以門診治療的,卻想故意住院申請理賠。但事實是,我們根本不知道,因為我們就是依照醫生建議住院的。如果知道的話,怎麼可能會沒有在醫院內打第一針。
我覺得國泰的理賠人員講話很不客氣,因此想說這一次給他簽,然後下次就上訴,了不起到評議中心看結果。
請問同意書若可以改成下面這樣,是否會對我比較有利呢?還是一樣呢?謝謝。
本人已瞭解本次治療之生長激素藥費屬院外用藥,且經國泰人壽告知生長激素治療在沒有副作用及不適疑慮下屬門診可為之,非屬條款約定之給付範圍。今同意國泰人壽再給付新臺幣 97,400 元予本人後,不再以本次治療(院外用藥之費用)向國泰人壽為任何請求或主張(包括但不限於延滯息及學生 團體保險)。唯後續理賠申請仍依條款約定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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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
若在住院期間內打針或注射,保險是可以理賠的唷
但如果只在門診進行打針注射則基本上是不會理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