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 :
我深知是自己的錯誤與過失,維修費醫藥費我願意陪,但對方萬一對方不理我。
我要靜待調解委員會嗎?還是要再次主動詢問和解事宜?還是有其他方式?
A1:
同理心思考~ 如果您是對方,您希望對方如何回應?。。。再次主動詢問並展現誠意解決問題態度面對問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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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對不起,因為我還是半工半讀的學生,我害怕時間久了金額越來越龐大。
A 2:
除非傷害持續擴大⋯⋯對方右腳挫傷 我四肢含胸挫擦傷 ⋯⋯ㄟ⋯⋯聽說您傷得比對方嚴重⋯⋯
要求理賠是需要舉證證明的。。。並不是放高利貸。。。要求理賠是需要舉證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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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強制險的部分,我有向對方建議申請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
後續我有馬上續保了。謝謝
A :
您應該是誤會了什麼? 強制險特別補償基金不是慈善機構(社會福利)
當強制險理賠完成後⋯⋯自動取得代位求償權利⋯⋯會向您求償強制險理賠相關費用⋯⋯因為您「斷保」強制險
馬上續保也沒用⋯⋯而是看當下事故發生當下有無強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