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傷勢部分,我的部分是左肩胛骨骨折(未開刀)、四肢擦傷以及左腰拉傷,醫生開休養三個月。
乘客部分是口腔撕裂傷(有縫針)、四肢擦挫傷、肩膀挫傷且留疤,醫生有開專人照護及休養一個月。
我的醫療費用為四萬元,乘客部分為四千。
1.想請問若先申請強制險,我的部分醫療費用、乘客部分醫療費/交通費用/看護費用是能夠先全額申請到的嗎?都有在額度內
2.撫慰金部分,對方僅願賠乘客26000、我40000,是合理的嗎?(原先開出乘客五萬、我十萬)
A:基本上醫療費用合理申請
交通部分屬於財損,對方有任意險嗎?
診斷書上面有寫必須專人隨身照顧嗎?
如果有,可以申請理賠
通常精神撫慰金,心理創傷另外算:醫藥費用的1-3倍推算。假設有失能情況,從30萬起跳。這些需要用調解的方式。
總結,建議醫藥費(強制險及任意險)/財損(透過調節或 任意險)/撫慰金(透過調解)
來爭取理賠。
版主您好! 肇責比例對方7 我方3
1.強制險額度內申請沒問題。
1-1醫療費用(醫療單據)
1-2交通費用(收據)+交通費用申請書即可【上限2萬】
1-3看護費用(診斷書上是否有需專人照顧)強制險1,200/日 上限30日
2.撫慰金一般為醫療收據1.5-2.5倍 另會依照社經地位、工作收入判斷。
閉鎖性骨折一般為3-5萬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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