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NANA版主您好
車禍的處理流程如下:
1、保留就診相關收據、診斷書
2、等初判表出來,才能釐清肇責,申請調解。
3、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列出你的求償項目、金額
5、出席調解會,對方保險公司會出席,由他代表對方賠償你的求償。
6、雙方合意,就可和解囉。
目前您在第二階段,建議您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進行下一步的處理流程
希望以上資訊對您有幫助
目前服務於高雄保經代公司
擅長各家商品搭配及條款比較
協助數十位網路保戶完成保險規劃
從事保險事業只做三件事情
1.提供符合個人需求的醫療保障
2.秉持高CP提供低保費高保障規劃內容
3.客觀分析的風險管理財務顧問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一起私訊討論內容
昨日有再致電對方,表示她自己正在等初判表出來後,她的保險員會再跟我聯絡...
若還是都沒消沒息,我就直接申請開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是吧
那申請開調解委員會的話,是不是一定要有對方的地址才能申請開調解呢?
初判表30天就會出來了
需要自己去交通大隊申請喔
申請開調解委員會需要先釐清肇責比例
我們才能夠更好的去調解
對方的理賠已有與我聯絡,主因為對方支道無禮讓幹道,我是次因,7:3,但現在卡在車損賠償,表示機車是老車僅賠償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