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您好
樓上的回覆已經相當明確了,希望有幫助到您的地方。
另外補充:
1. 車險為交叉理賠,在調解時基本上只會針對公司需要理賠的部分與對方協商,所以您自身的損失即要求的賠償則需要您自己去跟對方要求。
2. 調解時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將強制險一起納入理賠金額裡計算,所以不用額外去申請。
3. 倘若調解不成,直接上法院後,您的賠償金額可以列個表格呈上法院,作為依據。不過~~上法院後除了基本的醫療及車損(法院折舊後算的金額),其他金額都由法官心證。
總結:能調解就盡量調解,若是真上了法院,理賠金確定後保險公司就會支付理賠了,也不用您去申請了,而對方會掛一個過失傷害,看是要關還是要易科罰金。
本人目前有協助車禍調解2年經驗,有任何問題歡迎點頭像找我聊聊喔~~
你好,目前雙方保險公司都不知道我們要進行調解..,如果我們調解後去申請對方強制險會有影響嗎?謝謝
申請調解時,你要通知我方調解日期,請我方理賠人員過去,而對方應當要請他們的保險理賠人員過去。
會有幾個情況
1. 我方有到 對方理賠人員沒到---調解人員會請對方現場打電話叫保險公司過來,可以正常調解。
2. 我方有到 對方本人及調解公司沒到--直接開立調解不成立,上法院流程。
強制險部分直接去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就好,強制險不需要和解就能申請。上調解時和解金一定要扣掉強制險申請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