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樂樂樂樂。您好!
①被追撞,對方絕對全責,他跑不掉
②產險公司不理會
a、有一種情況是:「肇事方只保強制險」因為強制險是要被害方自行向「肇事方產險公司申請」,產險公司是不需要出面的。這一點必須了解。其實很多公司車都只保「強制險」哦!
b、另一種情況是「車輛是租賃車」,現在有很多公司的車輛都是向租賃公司簽約長期承租,這種情況下,車險都是由租賃公司去投保的,這種情況下,租賃公司保車險都會著重乙式車險上(保自己車損),所以,第三方責任都需要承租方自行負責。
②我猜測,您應該碰上第(a)項狀況,而且肇事人有可能已經離職了!
③租賃車的車牌都是「R」開頭的。查一下三聯單看看!
只有上交通法庭(先調解一次)➡️再來提告過失傷害(刑事法庭)。
感謝您回覆
我也知道錢是可以拿到的,但是就是覺得拖著沒意思
我很確定那是公司車(非租賃),也沒有上述問題
如過真的是您所敘述的,那我覺得問題可以更簡單化,但目前整件事情下來(談賠償我開價在那邊講殘值,我說還有醫療費就說要不然上法院,這個素質是雷隊友吧?)
我覺得比較像是保險公司覺得少賠就少賠,能不賠就不要賠
這次車禍唯一讓我謝謝的就是我這輩子都不要碰它們家的保險
一般來說,產險公司不會有這樣表現,如果對方有投保第三人任意險,產險公司會很主動聯繫您,會很想解決,尤其是承辦公司行號的產險公司,第一,續年度這業績還要不要?第二,信譽問題?我協助過許多車險理賠,倒也沒碰過這種狀況,所以我才覺得是第a項狀況,anyway,碰到此類,時間會是耗定了,但還是得耗,因為這是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