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問項為「五年内」,但你是「六年前」住院,這樣就不屬於該項告知義務的範圍。例如問項為「住院治療七日以上」,但你只有「住院三天」這樣也不屬於該項告知義務範圍。
《重點》
不在告知範圍,並不代表日後就會理賠,已在疾病仍有保險法第127條的限制🚫
保險法第127條: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提醒一下,就算投保前已罹患疾病,也應誠實告知,保險公司會再評估是否附帶條件承保,只有保戶和保險公司都以誠相待,才能成功抵抗疾病帶來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