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分享我過去的案例
我客戶之前要跟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無法工作的理賠是附上請假證明及薪資證明
所以如果沒有證明的確會比較難申請,又或者是如果公司給您的不是原本的薪水,您可以用差額的方式去談看看。
希望我的回答有解決您的問題,
還有想深入詢問的地方,歡迎點擊我的頭像右方免費諮詢~
謝謝!
依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重上字第 914 號民事判決:
職災的原領工資補償與車禍的損害賠償,並非出於同一原因。且職業災害補償採無過失責任主義,旨在保護受僱人,非為減輕職業災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故不生損益相抵之問題。
也就是說,法院認為勞保給付薪資是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付,目的是在保護受僱人,並不是減輕加害人責任,兩者不能相抵,所以即便勞保已經給付薪資被害人仍可以全額向加害人進行求償。
如果有問題 可以點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