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因為意外險的保障範圍限定「意外事故」,若是因為疾病導致死、殘就不在保障範圍的,
建議以【定期壽險】來規劃身故保障,這樣不論是意外、疾病都有保障,範圍會更廣,
同時也能避免發生意外險理賠爭議的模糊地帶,這樣子能替自己及家人省下不少的困擾。
2.友邦殘廢/殘扶險在市場上頗有優勢性,通常會規劃10年滿期的定期壽險出單,
但有附約延續條款的關係,不用擔心主約到期後附約就終止的狀況,
基本額度通常規劃500萬的殘廢險來搭配5萬的殘扶險,可以依照實際需求再來詳細規劃。
3.關於【療程給付型癌症險】的部份,個人認為規劃定期險當作補強考量即可,
畢竟它相較於【一次給付型重疾險/癌症險】所提供的保障效益有限,因此用較少保費來補強就好。
4.通常意外實支是針對意外門診,理賠金額最高僅為幾千塊左右,基於保險為保大不保小的考量,
畢竟真正的花費還是在住院醫療這塊的風險,個人認為理當要優先規劃【實支實付醫療險】才是。
以上幾點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謝謝!
一般壽險保障是保障"意外"+"疾病"
而意外險保障只有保障"意外"
所以如果你保障都做好了的話,意外險是可以不用規劃的
2.殘廢險還不太懂,可否推薦主約,若主約到期附約會失效嗎?可以建議投保額度嗎?
就是如果不幸發生1~6級殘的話,沒辦法工作,這時候我們會增加家庭的支出以外,也減少了收入
那殘廢殘扶險會一次給付一筆錢先做使用,然後在每個月給付殘扶金作為看護費或每個月的家庭支出
如果要規劃友邦殘廢險的話建議用定期壽險去規劃就好,主約到期附約並不會失效,因為保單條款上面有寫
3.癌症險是因為太太87年有投國泰:防癌終身附約個人型(AM1)2單位,業務提到可以依配偶身份,在附加投保相同單位數癌症險,想請問是否值得投保?若我改保定期癌症險心較的話
其實不太建議投保終身癌症險,因為如果真的發生癌症,其實最大的支出在於標拔藥物跟併發症,但傳統防癌這兩個都沒賠
所以其實不太需要
那如果改成定期的話,應該無法附加在配偶上,因為要同一險種
4.醫療險想問的是,目前意外險(產險公司)大多含意外醫療,若我不保意外險,改加保第二實支實付,是否會較具效益(因為考慮壽險已保500萬的話,在保意外險身故理賠也含概了,若擔心意外醫療是否以一般實支實付醫療可取代)
可以的,如果當您規劃完善之後,是可以不用規劃意外險,如果雙實支+壽險+殘扶險,這樣保障就足夠完善了
我們會規劃意外險的目的在於,用壽險規劃的保費會比較貴,但是意外險只有看職業等級,保費比較便宜,可以用來做比較高的保障,所以如果做好基本保障,不用意外險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