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要看 保單條款。早期保單(尤其 20~30 年前買的)確實有部分「住院三天起理賠」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降低小額短期住院理賠次數。
現在多數新型醫療險或附約已經取消這個限制,只要住院就可以申請理賠,不管住多久。
若保單本身屬於「門診手術」或「短期住院」可理賠型,通常可以申請。
答:您的內容看起來沒有這樣的限制
第十條:【住院次數之計算】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的併發症,必須住院診療二次以上時,如其每次 出院日期與再入院日期未超過十四日者,其各項保險金給付之限制,均視為同一次住院辦理。
會不會是你的療程只有一次,而不是住院一定要三天?
但如果是依據條款,即便兩天,也要理賠喔!爭取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