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第一個這張主約最大就是100萬的理賠金額,用完就沒了
第二個該手術若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則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第二項有寫到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表列之手術者,最後一段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如果變更或停止適用者,前項第二條內容亦將隨之變更停止適用。
因此建議您可以改別的主契約
以目前健保新法通過後,未來住院天術會愈來愈少,門診手術的項目會增加,加上手術技術一直在更新,相對都是健保不給付的項目,費用也高,因此日額型的功用愈來愈低,因此建議您可以將重點放在實支實付上,保障的部份也會比較充足。
最後一項是你有提到的癌症險,建議您可以用重大傷病險+基本的癌症醫療來做搭配,因為重大傷病憑重大傷病卡就能理賠加上理賠的項目很廣範也屬於一次給付型的,在得到癌症的初期如果有一次給付一筆理賠金對治療的方面就能用比較好且副作用低的藥品或療程來進行治療,在加上基本的癌症醫療的理賠,讓我們在治療的過程不用擔心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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