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估價單,醫療收據。都是到時賠償依據,你就先修吧
2.如果你們還沒簽和解同意書,那事後應該會去調解會喊價,然後根據雙方肇責比例互賠修車和醫藥費
重點來了,當下有沒有報警備案啊,如果沒有的話準備吃悶虧囉
嗯嗯,謝謝你的回覆,當下車禍有馬上報警,目前還在住院,等出院後收據那些會保存起來,而相關責任也會等警察那邊,才能知道結果...
還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就是如果是我車速過快,剛好又從我旁邊切入,那這樣子的判決結果誰錯得多?她並沒有在十字路口,而是直接一般直線道路切過來的....
這邊沒辦法幫你判定耶,到時會依據警方初判表下去調解,如果雙方不滿意會要求去監理所申請"車禍鑑定",申請一次3000元,到時調解結果會有法律效力.
其實像這種沒第三責任險,沒監視器,沒行車記錄,沒證人的案件.最後結果都是看雙方誠意,如果對方肯負責的話都走私下和解比較多
你有受傷就可以去警察局提告過失傷害罪,以刑事逼民事,就可以跟他求償你的損失費用
你在做筆錄時是否有承認你車速超過限速?
事情發生一個月了嗎?去警察局拿初判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