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儲蓄險剛滿期,不建議解約,除非有特別的需求,建議留著讓它持續產生複利。~不過要評估一下是要以孳息為主,或是要增加保額為主,這個部份可以用契變調整為儲存生息或是增額。
2.IRR的計算沒有問題。
3.今年三月份期滿,沒有要做任何契變的話,不需額外做任何通知或是申請作業。
4.豁免保費附約是跟著主約走(六年期),主約期滿附約也會同時到期。
~以上的說明請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您!
看都不用看! 沒立即性跟急迫性的需求 放著 放著 放著!
讓他繼續滾滾滾滾滾~~不然你前面都放六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