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友人當時是否有誠實告知? 因為您有些地方敘述較模糊,請問是朋友目前32歲,16歲時他住院2個月,出院後半年他爸幫他規劃醫療保單嗎? 如果是,就已經繳了16年,正常來說保險公司是不會追朔這麼遠,除非是因精神疾病再次住院才會比較有爭議,我覺得現在應該把焦點放在保障有無符合您朋友的需求,會比較妥當 祝您順心
重點是好了沒,有沒有曾經痊癒過? 另外這張能轉嫁風險實在太有限限限限限限限限限了....
重點應該是買保險當下 這些疾病既往症有無告知 沒告知的狀況 這張保險也繳十六年 調病歷也是既往症這些因素有關的疾病不賠 有告知的狀況 就是看當時承保有沒有除外這些風險 有除外其他保障一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