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的個案要先追溯到 要保書健告的部分
有無依實際既往體況誠實告知
因是短期出險理賠,相信絕大部分保險公司都一定會調病歷
1、經檢視病歷後,保險公司認為此乃既往症狀
因此推測健告書應該未誠實告知
當然此部分要看健告書有無詢問到此部分
且當初之業務專員的處理狀況
可能您有和業務專員告知-->但業務專員為求業績,故隱瞞投保
如是此情形,需要您們要舉證(不過,應該相當有難度)
如果是不實或遺漏,既往症 依保險法本就不會理賠~
2、保險公司不會只有理賠專員判斷而已
保險公司有自己專屬簽約的醫師
理賠會根據險種、健告書 等眾多因素
最後,臨床醫學與核保醫學 兩者所注重的點 本就不一
臨床在意的是-->病患之疾病,經診治後是否如期康復
核保在意的是-->病患之既往症,其復發的機率與可能性
未如實告知,影響核保對於危險程度的判斷
因此症狀如有在健告書中需要告知
正常核保應該也是要加費或除外
以上是假設 不實或遺漏告知之狀況
保險公司依法是可以不用理賠
假使有於健康書誠實告知,那又是另一個可以討論的方向~
因目前您提供的資訊有限,故大膽先揣測
如有進一步的資訊,相信版上可以較為清楚判斷~
敬祝 身體健康~